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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(2/3)页
露出去半个字。否则……”
她的脸上露出忌惮,“我金,三娘这小店,怕是担待不起。”
这话一说,不仅孟婉玲,连宋知意都生出了几分好奇。
什么好东西,能让在上海滩黑白两道都有些门路的金,三娘如此忌讳。
孟婉玲却是不管这些,她最喜欢珠宝了,当下拍板道:“行了行了,知道你规矩大,我们俩的嘴你还不放心?快拿出来,真要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,我们自然晓得轻重。”
金,三娘见她如此说,终于下定了决心,从保险柜里拿出一个约莫首饰盒大小的物件。
她将东西捧回桌上,没有立刻打开,而是先将窗帘拉严实。
这才深吸一口气,一层层揭开那厚实的天鹅绒。
当最后一层绒布被掀开时,饶是孟婉玲见惯了好东西,也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。
宋知意更是呼吸一窒。
呈现在她们眼前的,是一条十克拉的项链。
但这条项链,已经超出了寻常珠宝的范畴,更像是一件夺人心魄的艺术品。
主石是一颗切割成完美方形的粉钻。
那颗粉钻,足足有半块麻将大小,颜色是纯净通透的淡粉色调,仿佛初绽桃花,被凝固成了世间最坚硬的晶体。
整条项链,华丽梦幻又带着一种少女般的纯净感。
它静静躺在深蓝色的绒布上,连空气都变得昂贵起来。
“我的……天爷啊……”孟婉玲的声音颤抖得不成样子。
她靠在宋知意的肩膀上,仿佛不这样就会晕过去,“这……这是……粉钻?这么大的粉钻?我……我是不是在做梦?”
金,三娘看着两人震撼失语的模样,脸上露出自豪,“二位夫人,它的名字,叫做‘曙光之吻’。”
“三娘,”宋知意抬眸,“这等宝物,已非凡俗金银可论。它的前主人定然珍爱非常,不知究竟遇到了何等难关,竟舍得割爱?”
这般重器现身,来历若说不清,只怕有烫手之嫌。
金,三娘似早有所料,“不瞒二位,这项链并非近代之物,而是两百余年前,欧洲一位赫赫有名的国王,为其挚爱的王后倾尽心力所制。国王寻遍全世界,终得这枚绝世粉钻,又集能工巧匠,耗时数载方成此链。据说,王后佩戴它的每一次,国王眼中再无他人。”
她喝了口茶,语气又染上一丝叹息:“国王与王后携手白头。这项链便成了他们爱情的象征。若非家族遭逢巨变,子孙到了山穷水尽的关头,是绝无可能让它离开家族宝库的。”
孟婉玲听得屏息,眼中已泛起波光,仿佛亲眼见到了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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